辅助就业服务(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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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见请需预约)
电话:2511 3452
传真:2466 0706
电邮:sejt@naac.org.hk
服务类型:
辅助就业服务(附设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及续顾服务)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
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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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支援,让他们作好准备 ,能够在公开及具竞争性的环境中独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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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透过培训、配合市场导向和工作实习、提供辅导协助克服障碍,加强残疾人士的就业能力;并透过提供工资补助,鼓励雇主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机会及进行试用,以了解其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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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顾服务:为辅助就业服务或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成功公开就业的残疾人士,提供为期最长三年的定期联络跟进,在有需要时提供资讯、支援及个案辅导,以支援公开就业的残疾人士持续就业。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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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就业服务:15岁以上工作能力介乎庇护工场及公开就业之间的中度残疾人士(中度智障人士及可受惠于此服务的轻度智障人士)、在缺乏支援下无法公开就业但有良好工作能力的中度残疾人士(即严重肢体、感官、器官或精神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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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15岁或以上有需要接受就业培训、见习及支援,才可在公开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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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顾服务:已成功公开就业的辅助就业服务或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的残疾会员。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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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就业服务
安排就业:提供职业分析、开拓就业及实习机会、进行就业配对等。
支援服务:个案评估及就业计划、职前及在职工作技能训练、社交技巧训练、社区生活技能训练、提供个人及家庭辅导、转介服务。 提供可赚取津贴的工作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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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培训及辅导:提供工作培训及辅导,让残疾会员作好准备投入公开就业市场。
就业见习:为残疾会员安排为期最长3个月的就业见习,协助他们培养工作习惯及掌握工作环境所需的技能;如出勤率符合要求,便获发港币2,000元的见习津贴。
在职试用:为雇主提供最多6个月工资补助金(金额为每月工资一半或上限港币4,000元,以金额较少者为准),以安排在职试用,让已完成就业见习但有困难在公开市场求职的残疾会员。
就业后跟进服务:向找到工作的残疾会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跟进服务,协助他们尽快适应及持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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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顾服务
支援服务:提供情绪辅导及工作支援,协助残疾人士面对工作场所中遇到困难。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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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而活动费用按个别活动而定。
申请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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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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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中心申请。
退出服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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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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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会员在评估及训练后未达公开就业要求,协助他们申请其他适切服务后安排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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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会员在公开就业市场稳定工作满六个月,兼职工作(每周工作时数低于44小时)月薪港币1,500元或以上,全职工作(每周工作时数达44小时或以上)月薪港币3,000元或以上,不再需要单位紧密支援,便会安排退出,但仍可接受续顾服务。